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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诊的患者

初诊的患者

诊疗时间

周一 周五 周六
上午 9:00 ~ 12:00
(受理时间8:30~11:30)
※眼科 周一、四9:30~
9:00 ~ 12:00
(受理时间8:30~11:30)
下午 2:00 ~ 5:00
(受理时间1:30~4:30)

初诊受理流程

  1. 请到1楼综合受理处办理手续。
    【持有介绍信的患者】
    填写完诊疗申请书后,将介绍信、健康保险证等一起提交到综合受理处。
    【没有介绍信的患者】
    填写完诊疗申请书后,将介绍信、健康保险证等一起提交到综合受理处。
  2. 持外来指南票,到各诊疗科受理处。
    外来指南票上记载有当日就诊计划和就诊号码等。
    请到各诊疗科受理处。
    抵达各诊疗科受理处后,请提交指南表,在等待区按顺序等待就诊。
  3. 诊察结束后,请返回各诊疗科受理处。
    诊察结束后,请将外来指南票提交到就诊的诊疗科受理处。
    告知您下次诊察计划以及付款说明。

请求

以下的患者,请您在就诊前到综合受理处办理手续。

  • 在本院存有就诊履历,但此次想要就诊的科是初次的患者
  • 距离最后一次就诊日,已经超过3个月的患者

※持有其他医院开出的介绍信的患者,请务必提交到综合受理处。

在其他医疗机关接受治疗的患者,请您尽量提供介绍信,如有正在服用药物的患者,请您一起将药物名称带来。

来院时需要携带的物品

  1. 健康保险证
  2. 诊察券
  3. 其他医院开出的介绍信
  4. 公费受给者证
  5. 限度额认定证

※仅限持有2~5的情况,请携带并出示。

关于预约就诊

有的诊疗科,可受理预约就诊。
综合受理(044-277-5511、受理时间 9点~17点)请预约。

当日预约以及部分诊疗科,不接受预约。敬请谅解。
初诊的情况,不接受电话预约。请直接到综合受理处办理手续。
复诊的情况,接受电话更改预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