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诊的患者
诊疗时间
周一 ~ 周五 | 周六 | |
上午 | 9:00 ~ 12:00 (受理时间8:30~11:30) ※眼科 周一、四9:30~ |
9:00 ~ 12:00 (受理时间8:30~11:30) |
下午 | 2:00 ~ 5:00 (受理时间1:30~4:3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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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诊受理流程
- 请到1楼综合受理处办理手续。
【持有介绍信的患者】
填写完诊疗申请书后,将介绍信、健康保险证等一起提交到综合受理处。
【没有介绍信的患者】
填写完诊疗申请书后,将介绍信、健康保险证等一起提交到综合受理处。 - 持外来指南票,到各诊疗科受理处。
外来指南票上记载有当日就诊计划和就诊号码等。
请到各诊疗科受理处。
抵达各诊疗科受理处后,请提交指南表,在等待区按顺序等待就诊。 - 诊察结束后,请返回各诊疗科受理处。
诊察结束后,请将外来指南票提交到就诊的诊疗科受理处。
告知您下次诊察计划以及付款说明。
请求
以下的患者,请您在就诊前到综合受理处办理手续。
- 在本院存有就诊履历,但此次想要就诊的科是初次的患者
- 距离最后一次就诊日,已经超过3个月的患者
※持有其他医院开出的介绍信的患者,请务必提交到综合受理处。
在其他医疗机关接受治疗的患者,请您尽量提供介绍信,如有正在服用药物的患者,请您一起将药物名称带来。
来院时需要携带的物品
- 健康保险证
- 诊察券
- 其他医院开出的介绍信
- 公费受给者证
- 限度额认定证
※仅限持有2~5的情况,请携带并出示。
关于预约就诊
有的诊疗科,可受理预约就诊。
综合受理(044-277-5511、受理时间 9点~17点)请预约。
当日预约以及部分诊疗科,不接受预约。敬请谅解。
初诊的情况,不接受电话预约。请直接到综合受理处办理手续。
复诊的情况,接受电话更改预约。